龙乡。
解放后,划为高要六区,设八个乡。
1960年,与蛟塘合并称回龙公社。
1976年,回龙社分设回龙公社和蛟塘公社。
1983年,区乡改革,称回龙区公所。
1986年,撤区公所设镇,称回龙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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